1月16日,陽光騰訊公眾號發(fā)布騰訊2024年度反舞弊通報。通報中提到:2024年全年,騰訊反舞弊調查部共發(fā)現(xiàn)並查處觸犯「騰訊高壓線」案件百餘起,百餘人因觸犯「騰訊高壓線」被解聘,其中二十餘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35家企業(yè)被列入永不合作主體清單。
2024年度因商業(yè)賄賂、職務侵佔或其他嚴重違法行為被解聘、移送司法以及被法院判決的案件通報如下:
1. 原PCG生態(tài)合作部陳詩雋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,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,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經法院審理,陳詩雋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。
2. IEG天美工作室馬曉敏利用職務便利,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,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,此外還要求外部公司配合其虛增項目費用,侵佔公司資產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經法院審理,馬曉敏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和職務侵佔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。
3. 原IEG互動娛樂服務採購部姜崢超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,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,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經法院審理,姜崢超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。
4. IEG國內發(fā)行線韓非利用職務便利,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,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經法院審理,韓非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,緩刑一年三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。
5. 原PCG內容平臺部張?zhí)祢U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獲取公司資產信息,離職後非法侵佔和倒賣公司資產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經法院審理,張?zhí)祢U犯職務侵佔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。
6. CSIG產業(yè)安全運營部楊光夫利用職務便利,非法侵佔公司資產,並向供應商索要好處費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7. CSIG智慧行業(yè)五部張家適利用職務便利,非法侵佔公司資產,並向供應商索要好處費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8. CSIG醫(yī)療健康事業(yè)部陳嵩利用職務便利,非法侵佔公司資產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9. CSIG區(qū)域業(yè)務部姜洋和王新建利用職務便利,非法侵佔公司資產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10. IEG天美工作室張旭利用職務便利,非法倒賣公司資產獲利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11. 騰娛G研發(fā)部石永寧利用職務便利,非法倒賣公司資產獲利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12. 原IEG N-Game業(yè)務部周中良在職期間獲取公司產品信息,離職後夥同原IEG天美工作室賴松彬、原IEG光子工作室黃景文和原CDG金融合作部馬耀普利用該產品信息開發(fā)新產品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13. S3-CSIG人力資源中心方晴向外部人員泄露公司內部保密信息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14. IEG天美工作室卿爽盜竊公司資產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15. CSIG雲產品五部張彬利用職務便利,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,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16. IEG魔方工作室梁智堅利用職務便利,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,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17. IEG光子工作室郭浩川利用職務便利,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,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18. PCG在線視頻BU常樹磊和鄭旭東利用職務便利,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,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19. IEG天美工作室趙光華利用職務便利,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,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20. WXG基礎產品部廖宏權與原WXG基礎產品部官大明互相勾結,利用職務便利獲利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21. CSIG南區(qū)業(yè)務部曾林波利用職務便利,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,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,其行為觸犯了「騰訊高壓線」,被解聘處理,列入黑名單,永不錄用。
騰訊還公布了2024新增永不合作主體清單:
互聯(lián)網大廠內部反腐整頓持續(xù)
近年來,多家互聯(lián)網企業(yè)均在開展內部反腐行動,並持續(xù)發(fā)布相關反腐通報。
2024年11月8日,微博發(fā)布反舞弊通報稱,微博一貫堅決對腐敗、賄賂採取「零容忍」「不手軟」的態(tài)度,如發(fā)現(xiàn)違反法律法規(guī)或合規(guī)要求的行為,一經查實,涉案員工一律辭退處理,永不錄用。通報稱,自2021年至今,合規(guī)監(jiān)察部共發(fā)現(xiàn)並查處員工舞弊案件9起,17人被解除勞動合同。其中,10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2024年11月5日,字節(jié)跳動內部發(fā)布了年內第四份《企業(yè)紀律與職業(yè)道德委員會通報》。通報稱,103人因違法違規(guī)行為被辭退(含外包及實習生),其中11人因涉嫌構成刑事犯罪而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。在上述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11人中,1人涉嫌職務侵佔罪,5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,另有5人未披露具體涉嫌罪名。
騰訊曾公布在2023年發(fā)現(xiàn)並查處觸犯「騰訊高壓線」案件70餘起,120餘人因觸犯「騰訊高壓線」而被解聘,近20人因涉嫌犯罪而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。其中判決力度較大的為原CSIG雲業(yè)務拓展部高啟元和原CSIG雲產品部王奇,其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,非法侵佔公司資產,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。經法院審理,高啟元犯職務侵佔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;王奇犯職務侵佔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。
美團發(fā)布的2023年生態(tài)反腐公告稱,2023年美團持續(xù)開展內外部貪腐打擊治理工作,全年協(xié)助公安立案偵辦涉嫌犯罪的內外部人員有93人。這已經是美團連續(xù)9年發(fā)布生態(tài)反腐公告。
有關專家表示,互聯(lián)網企業(yè)內部員工腐敗行為的發(fā)生除了跟個人的貪慾有關外,也跟企業(yè)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有一定關係。所以,互聯(lián)網企業(yè)反腐既要通過一批個案形成震懾效應,也需要探索建立減少或者防止腐敗行為發(fā)生的長效機制,包括完善內部管理和監(jiān)督。(來源:陽光騰訊 南方日報)